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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调查官项目

发布日期:2022-10-13  18:44 浏览次数: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强调“司法活动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也指出要“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确保案件审判质效”。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审协江苏中心与苏州中院探索建立了以常驻技术调查官为主、非常驻技术调查官为辅的“5+N”技术调查官“苏州模式”,全国首创技术调查官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一官二员”新机制,实现技术调查官队伍效用最大化。通过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的方式积极提升区域司法保护力量,新模式新机制也多次得到最高院的认可和点赞。

与苏州中院开展合作的五年来,共计完成技术咨询近1500次,参与庭审近700次,外出勘验和证据保全200余次,出具技术意见近600份,通过技术调查服务有力破解了技术类案件审理过程中技术事实查明难题,助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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