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才招聘>通知公告

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2023年度录用审查员报到须知(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3-07-18  10:51 浏览次数:

为保证2023年度新录用审查员报到工作(第二批)的顺利进行,现将报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安排

批次

日期

时间

报到地点

第二批

8月18日(周五)

9:30

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科技城光启路88号1号楼国际会议中心

二、报到材料

1、人事相关材料

(1)信息采集(具体事务可咨询张老师0512-88995169)

所有人员通过钉钉填写《入职登记表》,填写说明详见群通知,并按附件1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档案(具体事务可咨询张老师0512-88995165)

1)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相关部门通过机要渠道直接转递至: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人事代理部(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2号;邮编:215011;收件人:黄蕾;电话:0512-68411348)。

2)社会在职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入职一个月后办理档案转入。

(3)落户(具体事务可咨询王老师0512-88995164)

1)应届毕业生落户相关办理流程及准备材料请参见附件2;

2) 社会在职人员及留学归国人员落户相关办理流程及准备材料请参见附件3。

2、工资相关材料

如有工商银行借记卡I类卡的,提供其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同页复印,并签字);如果没有工商银行借记卡I类卡的,入职后由中心统一办理,入职当天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同页复印,并签字)1份。

3、党团工会材料

(1)党组织关系(具体事务可咨询卜老师-0512-88995129)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委员会”。如无法通过系统转入的,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委员会”。

2)预备党员表现鉴定

预备党员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鉴定并加盖党委章,否则不予接收。

3)党员档案材料

与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确认党员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发展党员考察表(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表)、自传、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等,材料不全不予接收。

(2)团组织关系(具体事务可咨询蒋老师0512-88997326)

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转入团组织关系,目标团组织为:共青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委员会。如无法通过系统转入的,则需开具纸质介绍信,抬头:共青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委员会。

4.宿舍申请相关材料(具体事务可咨询高老师0512-88995024

(1)申请流程:

1)在https://www.sndrclj.com/ 查阅房型、配套以及申请要求;

2)申请集体宿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未婚、父母家在外埠且在苏州无住房;

B.已婚但配偶在外埠且双方在苏州均无住房。

(2)申请集体宿舍需在7月30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至邮箱sxjszxhr@163.com(命名格式姓名+宿舍申请材料):①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及复印件、②《住宿人员信息审核表》(附件4)、③苏州市无房证明扫描件(开具流程详见附件5)。

5.入职体检费用报销

入职体检费用需凭发票据实报销,报销最高额度为200元,超出部分不予报销。发票类型为医院普通机打发票,发票抬头可以开个人(体检人姓名)。如是电子发票,需同时提供医院系统内下载的PDF版本的电子发票,照片格式无效。

三、联系方式

关于入职报到相关问题,请联系中心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512-88995169

附件1:相关材料.xls

附件2:苏州高新区毕业生落户办事指南.docx

附件3:苏州高新区人才落户办事指南.docx

附件4:住宿人员信息审核表.xlsx

附件5:苏州市无房证明开具流程.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2023年7月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